很多出口歐盟的普通帶電產品,我們往往只需要考慮是否做LVD、EMC等指令標準即可,而這些也是CE認證中最為常見的標準。但對于一些應用于易燃易爆環(huán)境下的帶電產品而言,一些出口并不頻繁,或者辦理清關認證并不多的企業(yè)也許并不能分辨出CE認證和ATEX認證的區(qū)別,以至于經(jīng)常會不知道自己究竟該辦理哪些認證。但其實ATEX認證也屬于CE認證的一種,由于防爆產品本身的特殊性,ATEX雖然也可以看做是CE認證[敏感詞]的一個指令,但是通過了ATEX認證相關標準的產品,廠家都會粘貼上ATEX標志,并且該產品實際上也是自動符合了CE認證的,當然若是產品本身還有著低電壓或者電磁兼容等的相關設計,還需要額外符合CE認證下的其他指令,才可以粘貼CE標志。
“CE”標志是一種安全認證標志,被視為制造商打開并進入歐洲市場的護照。CE代表歐洲統(tǒng)一(CONFORMITE EUROPEENNE)。凡是貼有“CE”標志的產品就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內銷售,無須符合每個成員國的要求,從而實現(xiàn)了商品在歐盟成員國范圍內的自由流通。在歐盟市場“CE”標志屬強制性認證標志,不論是歐盟內部企業(yè)生產的產品,還是其他國家生產的產品,要想在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就必須加貼“CE”標志,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技術協(xié)調與標準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這是歐盟法律對產品提出的一種強制性要求,必須由總部位于歐盟成員國的認證機構才可以簽發(fā)證書。
ATEX 它是以法語“ ATmosphere EXplosible ”命名,它是CE標志涉及到的一個指令 2014/34/EU (潛在爆炸環(huán)境用的設備及保護系統(tǒng)),ATEX指令CE認證覆蓋了礦井及非礦井設備,與以前的指令不同,它包括了機械設備及電氣設備,把潛在版爆炸危險環(huán)境擴展到空氣中的粉塵、可燃性氣體、可燃性蒸氣與薄霧。它規(guī)定了擬用于潛在爆炸性環(huán)境設備的應用技術要求、基本健康、安全要求和設備在其使用范圍內投放到歐洲市場前必須采用的合格評定程序。